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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506-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确认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冯有成 冯有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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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冯有成 冯有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5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冯有成 冯有和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一楼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号窗口        联系方式: 0563-2838930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权属证明材料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陈发英

房屋所有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莲塘路以南开达名城A16幢201室

 合同编号:201900010882

冯有成  冯有和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备注:根据申请人所述及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材料、询问相关当事人,该不动产系陈发英单独所有,现确认被继承人陈发英的遗产由冯有成与冯有和继承,故拟确定该不动产产权由冯有成、冯有和按份共有,冯有成占50%,冯有和占50%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