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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媒体解读】中安在线:《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助力乡村振兴与文旅升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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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媒体解读】中安在线:《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助力乡村振兴与文旅升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媒体解读】中安在线:《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助力乡村振兴与文旅升级
发布时间:2025-02-21 10:22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20日上午,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串莲亲临发布会现场,详细阐释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历程及核心要义。

近年来,宣城市凭借其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将民宿产业视为推动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引擎。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与品牌推广举措,民宿产业得以迅猛发展。然而,管理机制不健全、用地规划不合理、生态保护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此,宣城市积极行动,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民宿行业定位,优化管理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为民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法治基石。

马串莲主任强调,《条例》的制定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新兴业态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整合现有政策、回应民宿经营者迫切需求的务实之举。自2024年1月启动立法程序以来,《条例》历经多轮深入调研、广泛座谈与严谨审议。起草阶段,宣城市文旅局携手多部门深入广德、泾县等地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县(市、区)政府、民宿业主、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宝贵意见,累计收集并吸纳建议22条。草案先后经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三次细致审议,并顺利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最终于2024年11月22日正式颁布。

立法过程中,宣城市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通过设立基层联系点、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条例》既具有科学性,又具备可操作性。《条例》全文共22条,紧密围绕四大核心方向,为民宿产业的蓬勃发展赋能:

‌明确民宿定义‌:参考国家文旅部等十部委相关文件,《条例》将民宿界定为“利用乡村民居、闲置资源开办,为消费者提供在地自然文化体验的小型住宿设施”,充分彰显了民宿作为新兴旅游业态的独特魅力与鲜明特色。

‌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区)政府将民宿纳入文旅发展规划,并编制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衔接。同时,明确文旅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共同承担治安、食品安全、卫生等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则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民宿产业有序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在用地保障方面,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传统建筑,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等方式参与民宿开发。资金扶持方面,统筹乡村振兴、文旅等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并创新金融保险产品,为民宿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此外,还将民宿纳入年度旅游推广计划,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并支持其拓展餐饮、文创等多元业态,提升综合竞争力。

‌规范经营要求‌:在选址与建筑方面,要求民宿避开自然灾害高风险区,保护生态环境,建筑需符合安全与防火标准,并融入地方人文特色。运营管理方面,则强调配备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设施,强化卫生、消防、食品安全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隐私,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宣城市民宿产业正式步入规范化、集群化发展的新阶段。展望未来,宣城市将依托重点景区、康养基地等优质资源,加快建设民宿集聚区与示范村,推动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打造“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注入强劲新动能。马串莲主任表示,宣城市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特色民宿品牌,为民宿产业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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