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甘德林):大家好!欢迎参加由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解读。我们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串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境、市文旅局副局长倪文凡、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耿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串莲: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经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安排,我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过程、主要内容情况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民宿作为一种新兴旅游目的地住宿产品,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依托良好的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我市把民宿作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在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民宿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我市民宿发展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管理机制、规划、用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问题。因此,为促进民宿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优化促进民宿发展工作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部关于民宿促进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于2024年1月启动。在起草、审议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起草、审议阶段,先后召开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民宿业主、社会公众等的意见,两次征求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意见。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经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民宿定义
为更好促进民宿发展,提高条例的前瞻性、适用性,《条例》参考文旅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民宿定义为:“本条例所称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乡村民居、闲置资源开办的,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是新兴的旅游业态。”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为构建各负其责、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条例》一是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宿促进工作的领导;二是明确文旅部门负责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三是明确其他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民宿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
(三)谋定促进举措
目前,民宿产业属于新兴业态,尚处于发展初期,需要制定有利于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措施。《条例》贴合“促进”主题,吸收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从完善规划布局、加强产品培育、保障用地用房、提供资金支持、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规定了促进民宿发展的多方面支持举措。
(四)设置经营规范
《条例》明确了民宿经营者在民宿经营服务与内部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要求民宿选址应当避开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用作民宿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质量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民宿建筑设计、景观营造等应当体现地方山水人文特色;配备污水处理、油烟净化、垃圾存放等设施;强化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和信息等。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宣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请问倪局长,能否就我市目前民宿产业发展情况做个介绍,另外随着条例出台,文旅部门有哪些动作?
倪文凡:宣城市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我市民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根据安排,我就宣城市民宿发展情况、民宿产业发展意义、《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制定后工作谋划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一、民宿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主题宾馆、农家乐、民宿等小型旅游接待单位共有2000余家,总床位数30000余张,其中,符合“旅游民宿”标准的共200家,床位数近5000张。全市民宿分布呈现从点状分布向区域集聚发展的特点,目前,已初步形成28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宣州区前进村、郎溪县妙泉村、广德市笄山村、宁国市西村、泾县蔡村、绩溪县尚村、旌德县路西村等地景村融合发展模式日趋成熟,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的核心旅游产品。
全市高品质民宿稳步发展,2023年共20家民宿入选皖美金牌民宿,30家入选皖美银牌民宿,其中绩溪县若茵民宿入选2024年度“皖美”金牌民宿20强。2024年共13家民宿入选皖美金牌民宿,并认定13家民宿达到“皖美银牌民宿”标准。皖美金牌民宿数量均居全省第三位。泾县成功申报首批“皖美”民宿集聚区。
二、民宿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民宿产业是朝阳产业,更是富民产业,不仅在带动农民脱贫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对推动我市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民宿产业使大量闲置农房、集体用房得以盘活,极大地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泾县汀溪乡大南坑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成功实现贫困村出列,水墨汀溪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村发展农家乐、民宿86家,26户贫困户通过乡村旅游实现了脱贫。二是促进产业转型。皖南“川藏线”涉及4个县市区,原本为交通不便的落后山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现已形成10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发展农家乐、民宿732家,间接带动沿线17个乡镇6.49万人实现增收。三是完善产品体系。发展民宿产业有利于完善宣城旅游产品体系,提高过夜游客占比和旅游效益,推动传统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
三、民宿发展工作谋划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市文旅局一是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条例》普法宣传。二是继续推进精品民宿村建设,培育一批精品民宿村。三是加大等级民宿建设,积极申创皖美民宿集聚区,开展“皖美民宿”培育,申创一批“皖美”民宿,支持各县(市、区)争创“皖美民宿”集聚区,适时开展全市民宿管家培训。四是加大民宿产品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将“皖美民宿”纳入年度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多渠道推介民宿产品。五是健全民宿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推动部门联合会商解决好民宿在安全生产检查方面的政策掣肘,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行业协会之间协调联动,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障碍,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的监管服务格局。
宣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请问市人大常委会如何推进《条例》的实施并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谢谢。

李境:谢谢您的提问。徒法不足以自行,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尤为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条例》的实施及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一是联合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开展法规解读,编印法规单行本;二是推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将《条例》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按照《宣城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通过采取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等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谢谢。
市场星报记者:这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宣城民宿发展都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耿刚:谢谢您的提问。促进宣城民宿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制定这部法规的初衷,在起草阶段,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指导下,市文旅局和市司法局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促进我市民宿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在立法过程中,经过不断打磨、细化,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促进民宿发展的具体举措:
一是在完善规划布局方面,提出将民宿发展纳入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民宿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二是在加强产品培育方面,提出强化宣传推介,打造民宿区域公共品牌;将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拓展多元业态,提升游客体验。
三是在保障用地用房方面,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鼓励利用传统建筑开办民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民宿。
四是在提供资金支持方面,提出统筹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民宿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民宿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支持民宿发展。
五是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提出加强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民宿发展提供条件;优化民宿开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民宿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