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宣﹞文综罚字﹝2024﹞62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其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删除销毁涉案侵权软件) |
处罚事由 | 2024年11月11日我局接到广州超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安徽省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招标项目中的计算机软件为侵犯著作权的盗版软件该软件的提供者为合肥智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计算机软件中使用了自己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标识和技术严重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根据线索2024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徽省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向现场负责人吴老师了解该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情况、查阅其合同等同时对其进行调查询问并对安装该计算机软件的电脑进行抽样取证。经批准我局于11月15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六部分第一条予以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合肥智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3438242711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 |
处罚结果 | 警告、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删除销毁涉案侵权软件)、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3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文物局) |
地方编码 | 341800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