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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1893J/202406-0004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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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8 12:25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杜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宿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宣城市民宿发展的关心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宿业发展总体情况

宣城市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民宿产业发展是准确把握我市资源禀赋,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的重要举措,随着市场需求转型,“十四五”以来,我市民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目前,全市主题宾馆、农家乐、民宿等小型旅游接待单位共有2000余家,总床位数30000余张。全市民宿分布呈现从点状分布向区域集聚发展的特点,目前,已初步形成28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宣州区前进村、郎溪县妙泉村、广德市笄山村、宁国市西村、泾县蔡村、绩溪县尚村、旌德县路西村等地景村融合发展模式日趋成熟,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的核心旅游产品。2024年,我市若茵民宿、远心沐林等20家民宿评选为首批安徽省“皖美金牌民宿”。

二、推动民宿业发展的经验与举措

(一)强化顶层设计

2023年,我市出台《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休闲康养基地的实施意见》(宣发〔2023〕7号),提出“实施旅游乡村赋能行动”,打造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村,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民宿设计大赛,实施精品民宿示范村培育计划,在全市培育建设20个左右精品民宿示范村,全面提升全市旅游民宿经营管理水平。《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提出,“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法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传统建筑、房屋、资金等入股的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鼓励利用传统建筑开设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和展示场所以及传统作坊、传统商铺、中医中药馆、名家工作室、农家乐、民宿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

积极加大对民宿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担保费率,综合费率不超过1%,不断支持民宿发展。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人民银行宣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宣城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宣城市当前金融支持民宿行业发展若干举措》,对政策执行期间,民宿行业市场主体“白名单”内市场主体新增贷款的,由财政按照3%利率给予贴息。目前,正有序推进贷款贴息资金兑现工作。2023年10月,市文旅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民宿、乡村旅游类保险产品创新,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三)强化用地保障

2024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宣城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利用闲置农房、宅基地、小三线厂房等存量工业用地等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并探索市场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等模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同兴办企业,探索拓宽旅游项目落地途径。泾县、郎溪、广德三地已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实施办法》。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实行用地分类审批管理,对实施建设区域,按项目点状布局明确规划用途后,通过公开出让或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方式保障旅游用地需求。经统计,全市已办理点状供地41宗、面积95亩,切实保障了桃花潭壹境民宿,安心生态园等9个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四)赋能乡村振兴

我市大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发展民宿创造良好环境,先后打造出花漾新和、竹海笄山、艺术西村、红色云岭、千年仁里等一批特色村庄。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不断提高农民的资产性收益。全市746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中,有118个村集体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村集体平均收入72.14万元,高出全市村集体平均收入12.3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盘活闲置宅基地23宗,盘活宅基地2800平方米;盘活闲置农房406宗,盘活住宅面积7.8万平方米;吸引社会资金投入5790万元,带动农民就业156户,涉及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456户,增加财产性收入1339万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与打算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为进一步促进民宿发展,我市正研究出台《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预计年底前完成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方式,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民宿等相关产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促进集聚发展。推进依托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旅游村、风景廊道等发展民宿,支持民宿集群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民宿示范村,促进民宿集群化发展。加强民宿集聚区、精品民宿示范村等民宿集中区域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民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民宿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继续强化文旅行业培训,组织开展民宿管理与服务质量提升培训活动线上培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皖美民宿”评定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宿业主、管家培训,提升民宿业主经营管理能力、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推进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动乡村建设。认真贯彻“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有关部署,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品”要求,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差异化发展。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村集体用房等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民宿业。探索通过引入“乡村运营师”等方式,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经营模式创新,提升全市民宿产业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宣城市民宿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杨劲

联系电话:3022912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