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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1893J/202311-00069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化文物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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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化文物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化文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6:03 来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化类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教〔2023〕13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教〔2023〕637号),经研究,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省级文化文物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

    1.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补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特色群众文化品牌活动、重大品牌活动、省政府对市县目标综合考核激励奖补、对口帮扶等。

    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1)主要用于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按照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对我省现有62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补助。(2)用于2023年安排的省级非遗保护项目64个(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

    3.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主要用于省保单位抢险加固、日常维护及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文物保护员)等。(2)用于2023年安排的省级文物保护项目43个(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项目单位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报我厅业务主管处室备案,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财务处反馈(联系人:曹璇,电话:0551-63609675)。

    附件:1.2023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3.2023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分配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