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911893J/202307-0000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名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管局关于印发《“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索引号: | 11341700MB1911893J/202307-0000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名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管局关于印发《“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
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实施皖美旅游、皖美味道、皖美消费行动等系列部署,规范“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以下简称“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特色美食体验店,是指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定的、具有完备的营业证照和一定知名度的餐饮经营企业。
第三条 特色美食体验店认定和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 申报特色美食体验店,须具备下列基础条件:
1. 具备相应资质:注册登记3年以上,经营证照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
2. 菜品特色明显:长期主营安徽本土特色餐饮美食,传承地方独特美食文化,在本地及周边具有较高知名度;提供“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不少于5道(经营特色小吃的单体店不少于1道)。
3. 产品供给条件:菜点品质稳定,以地方食材为主,食新鲜、绿色且符合安全、营养的要求;地处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获评老字号品牌店、纳入限额以上的餐饮单位优先。
4. 带动就业情况: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人,雇佣本地劳动力不少于10人(经营特色小吃的单体店不少于2人)。
5. 诚信经营、文明消费:菜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图片与实物相符,提供大、小两种份量供食客选择,倡导光盘行动,已建立投诉渠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近3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6. 环境卫生:店面内外环境整洁、干净、美观,无污染源,无卫生死角;作业区、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无污染、无异味;装修、装饰建材达到环保规定要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具、设备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特色美食体验店申报、认定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县级推荐——市级初评——省级认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 企业申报。遵循自愿原则,餐饮经营企业对照《“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评审打分表》自评打分,达标后填写《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申报表》,向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商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自评打分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
第七条 县级推荐。县(市、区)文化旅游、商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上报设区市相应部门。
第八条 市级初评。设区市文化旅游、商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审核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初评,择优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第九条 省级认定。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评审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认定特色美食体验店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条 认定为特色美食体验店的餐饮经营企业,需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特色美食体验店牌匾和相关图文标识。牌匾和相关图文标识由省级相关部门统一设计制作。
第三章 服务与监督
第十一条 特色美食体验店可用其称号进行市场促销、宣传推介,但不能用于产品包装或标签。特色美食体验店变更法人、店名和地址等信息,应按程序及时办理报备。
第十二条 省市县相关部门在开展文化交流、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多渠道宣传推介特色美食体验店;在安排相关资金、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特色美食体验店。
第十三条 市县相关部门负责特色美食体验店的日常服务与监督。对因管理服务标准下降的,消费者投诉、负面舆情引发不良影响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视情给予书面提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其管理规范、服务优质。
第十四条 特色美食体验店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复核时除确认其各项条件保持情况外,还应注重其持续改进和发展的状况。
复核不通过的,取消特色美食体验店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
体验店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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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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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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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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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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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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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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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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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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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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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菜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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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营业额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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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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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盖 章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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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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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必备条件
序号 |
必备条件 |
1 |
有合法的餐饮业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有固定的经营产所、固定的商号和店名,且正式营业满3年以上。 |
2 |
企业及法人(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者)无失信行为或记录,诚信较好。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
3 |
从业期间未发生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
4 |
管理制度健全,含管理组织机构、服务标准、操作流程、投诉处理机制等。 |
5 |
有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 |
6 |
有完备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各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良好,有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设备设施事故、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事件等)。 |
7 |
店面整洁美观,无污染源,无卫生死角。 |
8 |
具备悬挂“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牌匾、张贴相关LOGO、图文标识等内容的条件。 |
9 |
菜单及饮品单应完整、美观、清洁并配有图片,且须明码标价。 |
10 |
张贴文明用餐告知书,倡导光盘行动,厉行节俭,杜绝浪费。遵守国家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使用规定,并定期报送使用情况。 |
11 |
具有电子或高温消毒设备且能正常使用,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荤素食品分柜放置。 |
12 |
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安全器材充足,存放位置安全合理。各种警示标识、逃生示意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清晰明了。 |
13 |
公共区域全方位监控,系统完备,监控有效。 |
14 |
点菜主动热情,业务熟练,合理推销。同一菜品提供大、小两种份量供食客选择。上菜及时,主动报菜名。 |
15 |
菜品颜色自然美观,芡汁明亮,装盘规范,主料配料色泽搭配得当,令人赏心悦目。 |
“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评审打分表
打分表共35项(100分),包括“基础条件要求、店容店貌要求、作业区域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社会影响要求”五大项目。申报单位总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可认定为“特色美食体验店”。
评定项目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打分 |
评审打分 |
基础 条件要求 |
1 |
有1名以上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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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餐位总数达50个以上,且人均餐位面积不低于1.6平方,包厢数不少于5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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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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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电子或网络点菜系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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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原料采购有完善的索证索票制度,肉禽类食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证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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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接待服务台,有无线网络覆盖,有无障碍设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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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健康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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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容店貌要求 |
8 |
门店周边有停车场,进出便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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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公共卫生间,厕位完好,无堵塞,无滴漏,无污迹,无异味,并配有卫生纸、洗手液或香皂,环境整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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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照明采用节能灯具,设计具有专业性,功能照明、重点照明、氛围照明等和谐统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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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员工着装统一,佩戴工号牌,业务熟练,应变能力较强,能及时满足宾客合理需求。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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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能够满足大于100人同时就餐的宴会厅或多功能厅,且设计专业合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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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餐具、桌椅无明显破损磨痕且摆放整齐有序,并配有婴幼儿就餐宝宝椅。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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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店内外装修符合环保要求,设计和谐,就餐环境干净、卫生,无异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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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域要求 |
15 |
作业区位置合理、布局科学,原料验收区、粗加工区、水台区、净菜区、烹饪制作区、出品区、餐用具回收区、洗消区、保洁区等,路线无折返无交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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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厨房与餐厅之间,采取有效的隔音、隔热和隔味的措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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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应有独立的初加工、冷菜、热菜、面点制作间、洗消间、保洁间。 |
3 |
|
|
|
作业区域要求 |
18 |
冷冻、冷藏、保鲜设备充足、齐全、性能优良。有紫外线杀菌、灭蝇等设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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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有污水、废气、噪音处理设施,且运行有效。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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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厨房通道能保障正常生产和物流畅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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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制定规范的库房管理制度,库房管理责任具体到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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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采用4D或6T或5S等现场管理法,且效果显著。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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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有餐厨垃圾临时存放处,有泔水收集设备设施并保持密闭,做到干湿分开,清运及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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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有专用的食品留样设备,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留样送检的管理机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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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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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
26 |
迎宾接待服务主动热情,礼节周全。客人离店时主动致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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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撤换餐具及时、规范、适时,不打扰顾客、符合卫生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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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结账时准确及时,账单清晰,能提供信用卡、扫码等结账、开票服务,提供打包服务。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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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
29 |
菜品选料精致,用料新鲜,多为当地特色原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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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提供的菜品口味醇和,咸淡适宜,反映原材料本味;口感嫩、滑、爽、脆相宜。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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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供应“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菜品中的本地菜肴3种以上,且共有当地公认的特色菜肴10种以上(经营特色小吃的单体店除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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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供应的“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菜品,需配备二维码,供顾客扫码获取相关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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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要求 |
33 |
参加过行业内烹饪、服务等专业比赛,且获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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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企业或企业主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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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取得成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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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站标识码:3418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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