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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宣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15:07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宣城市文旅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要求,市文旅局成立专家评审工作小组,对我市申报的市级非遗项目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严格评审,确定了其中79个项目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11日至2026年530日(共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619313(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地址:宣城市响山路65号3楼。

 

附件:宣城市认定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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