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查处某单位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26-04-23 09:43 信息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案情概要

2025年6月17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中发现某书屋销售《哪吒马口铁吧唧》、《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收藏卡》等商品。上述商品包装袋及商品上均印有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中人物形象,无版权方授权标注或相关信息。经立案调查,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为《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作品及其相关联的美术作品形象的实际行权方,该公司未授权相关权利给当事人。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二、典型意义

近年来,以动画电影为代表的优质国产IP(如“哪吒”系列电影)发展迅速,具有高度的文化影响力和市场价值。此类IP中的核心人物形象、美术设计等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复制、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须经权利人合法授权。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哪吒马口铁吧唧》《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收藏卡》等商品,未经著作权人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了“哪吒”系列电影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形象,构成对美术作品的侵权。市场主体在采购和销售含有动漫、影视元素的产品时,必须审查供应商是否取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留存相关授权证明和进货凭证,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和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