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宣城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重新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09:29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重新组织了评估、调整工作。

经各县市区局非遗管理部门自查、申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现将宣城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和宣城市重新推荐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汇总表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

受理单位: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邮寄地址:宣城市响山路65号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电子邮箱: 2212064563@qq.com

联系电话:0563-2619313(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附件:

1.宣城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汇总表

2.宣城市重新推荐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汇总表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