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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探索文旅资源分级模式 加强活化利用焕发时代活力

发布时间:2025-03-31 16:09 信息来源:市文物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落实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战略,在绩溪“文化兴县”战略、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高品质文化强县、旅游名县的背景下,绩溪县文物部门依据《绩溪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内容,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2-2017)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仿照旅游资源等级评价模式框架,在本单位“四普”阶段性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制定文旅资源分级标准,推进“文物+旅游”开发模式再延伸,以“文物热”带动“乡村兴”,让文化遗产成为留住历史根脉的有形容器。在实地普查中,综合考察不可移动文物的周边自然环境及人文旅游点位线路,基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现状、历史、艺术、科学、教育及社会价值、活化利用前景、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修缮管理情况等多方面要素,按照评定规范细则分成Ⅰ、Ⅱ‌、Ⅲ‌ 级。

在中正坊——白石鼓历史文化街区的实地调查中,普查小队根据建筑保存完整性、文物要素齐全性、历史延续性、可活化利用深度、交通通达度、与周边文物的联系等将三普点郑氏住宅评定为Ⅰ级;在调查新发现文物中,普查小队综合考察伏岭纹川廊桥的建筑体量、自然地理位置、保存状况、历史人文信息、与周边景区的衔接、交通通达程度等要素,评定为Ⅰ级。评定结果提交县文旅部门及相关乡镇,给予后续文物保护管理及活化利用工作以参考。

绩溪“四普”文旅资源分级模式秉承“文化兴县”理念,依据文物价值,划分层次梯队,分方向实现一体化开发和转化,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方式,拓展文物利用空间区域,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相互赋能,为文物保护利用事业不断寻找活力和源泉,让文物场景和文物资源可持续地融入城乡建设中并焕发生机。


附件:

文旅资源分级评定表

类别

指标

指标评分标准

分值

1

年代

3

2

民国

1

2

保持现状

4

较好

3

一般

2

较差

1

3

雕刻装饰

雕刻繁复精美

3

雕刻较为简单

2

仅有线条纹饰

1

4

交通通达度

国省道连接

3

县道附近

2

乡道附近

1

5

历史沿革

延续性强、史料完整

3

部分年代断层、史实部分遗失

2

史料叙述不明晰

1

6

科学研究

有专门著作论述

3

见于文本资料

2

仅口述记录

1

7

建筑完备性

结构布局保存完整

3

有些结构缺失

2

存主体建筑

1

8

业态融合度

较高

3

2

一般

1

9

周边环境

空旷整洁

2

需整治

1

10

与临近景区距离

3

适中

2

1

11

是否纳入相关规划

2

待完善

1

合计分数

 

说明:若合计分数≥25分,评定为Ⅰ级,资源活化利用程度高;20≤分数<25,评定为Ⅱ级,资源活化利用程度适中;分数<20,评定为Ⅲ级,资源活化利用程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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