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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03 14:57 信息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案情概要

2024年10月22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文体用品店销售“黑神话悟空游戏珍藏版收藏卡”“黑神话悟空双闪炫彩徽章”等商品,上述商品包装袋及商品上均印有“黑神话悟空”游戏中人物形象,均无版权方授权标注或相关信息。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商品“黑神话悟空游戏珍藏版收藏卡”,“黑神话悟空双闪炫彩徽章”的行政处罚。

二、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以电影电视传播为拉动效应,使得这类形象能够在短时间内被一定群体广为周知,并被经营者迅速使用在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上。案涉“黑神话悟空”即是该类代表性产品之一,案件中黑神话悟空游戏珍藏版收藏卡、黑神话悟空双闪炫彩徽章均印有“黑神话悟空”游戏中人物形象,无版权方授权标注及相关申明,未得到版权方合法授权,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市场经营者利用大众喜爱的漫画作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事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经营,以提高成交量,但往往忽略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案件的查办让市场主体提高版权法律意识,在日常经营中从合法合规的渠道进销产品,并保留相关凭证,审查经销商是否经过授权许可,所售卖商品是否为经授权许可的商品,从而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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