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文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郎溪县文物管理所结合实际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排查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加强文物安全宣传,进一步确保文物安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一是深化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和节前集中检查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密检查频次,聚焦古建筑消防安全、田野文物防水防盗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督促文物所有人、使用人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强化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措施,有效保障文物本体安全。
二是确保在建文物保护工程安全。认真摸排文物保护现状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编制修缮方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目前共有4处正在施工的文物保护工程、1处考古发掘工地和1处正在建设的博物馆工地。文物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并联合属地政府部门对在建工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明确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施工期间文物本体安全和施工人员自身安全。
三是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宣传。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在居民活动聚集的城市公园悬挂横幅、现场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安全工作,主动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