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我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通过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职能履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交由局法律顾问审查)后报司法局报备审查。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聘请南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有盛担任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合同拟定、涉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等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举办2023年度宣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专家以及安庆和芜湖市文化行政执法专家进行授课,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及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相关人员约70余人参加培训;承办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行政执法法治沙龙,就“综合查一次”监管事项邀请7个市直单位及其行业企业代表30余人开展座谈研讨,同时邀请省人大专家对市直执法单位、县市区司法局、文旅局100余人开展宪法专题培训。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交由局法律顾问审查)后报司法局报备审查。今年我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休闲康养旅游基地的实施意见》《关于第十一届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宣纸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等文件均按要求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推进政务事项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严格对照《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的通知》《关于开展广电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新闻出版电影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宣城市文旅领域(含新闻出版广电)“全省一单”工作;印发《市文旅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并稳步推进,提高相关为企办事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100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均为四级,办事人即可选择线下办理模式,也可选择线上全程网办。
(三)严格执法,推进市场规范法治。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300余家次,查办案件51起。其中行政罚没款9.98万元,吊销许可证1家,责令关闭2家,移交公安刑事处罚3起。全年开展了“规网”“剑网”专项行动,剧本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新业态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清浊”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10余次。
以“追赶江浙、争先江淮”为目标,加强长三角城市执法协作。组织“一地六县”执法机构在宣开展执法交流。组织广德、郎溪、宁国等县(市)文化市场执法队长参加长三角执法队长联席会议。宣城市与湖州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同提交了《长三角一体化(环太湖)暨长三角产业合作区(一地六县)文化市场“沿边执法”联合行动方案》《首批“沿边执法”三张合作事项清单》等文件,共同发起《长三角一体化(环太湖)暨长三角产业合作区(一地六县)文化市场“沿边执法”联合行动合作倡议》。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湖州市相关部门在我市开展旅游行业跨区域双随机联合抽查。今年我局多个执法案卷获评省市优秀案卷奖。
(四)创新执法方式,体现人性执法。通过指导约谈、批评教育的方式规范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当场改正等措施让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多做教育引导工作,降低使用行政强制手段,促使文旅从业人员自觉依法经营。
(五)推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依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要求,执法支队开展柔性执法,在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行免罚制度,对照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经营单位、经营者进行说服教育。如出版物经营单位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未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未建立营业日志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提出问题,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则免于处罚。今年以来,我局共实行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5起。
三、加强普法宣传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全市24个县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9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6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利用室内外场地、宣传栏等,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有力有效的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普及。尤其是所有乡镇文化站、县级以上场馆,均开展了“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在我局管辖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谢眺楼遗址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向广大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以三馆为阵地,全方位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如借助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场馆设施展示法治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文章,普及法律知识;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法治文化宣传进社区、进网格活动。组织开展以“八五”普法规划为重点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市文化馆为普法维权月新创作快板《与法同行》,对《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多部法律进行科普,同时对反诈工作进行普及教育,以朗朗上口的快板为主要形式,为普法工作添砖加瓦。2023年3月7日,市文化馆在剧场内开展“三八维权月 送法进万家”文艺演出;2023年3月15日,在绩溪县校头村开展“三八维权月·送法进万家”文艺演出。用文艺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让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三)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市文旅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工作实施细则》,一是坚持上门向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宣传关法律法规、条例,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布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营业主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陆续开展了“保护版权 从我做起”著作权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法治主题非遗手工艺品线上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文物保护知识进工地、进校园、进景区、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系列普法宣传。“三月维权月·送法进万家”普法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及“绿书签”宣传活动、“学雷锋普法志愿行”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扩大普法宣传面。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果,但也存在问题不足:一是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全面,理论功底比较薄弱。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不够,学法用法效果还需加强。二是平时在业务工作中投入精力较多,对法治建设力度还需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程序意识还需加强。
五、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文化讲坛等各类平台,加强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讲话会议精神学习教育。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和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解读、管理等工作,做到程序完善、合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卷宗整理归档。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执行。
(三)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发布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回应民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公正严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公正严明执法,切实维护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指导基层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五)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法律宣传活动内容和形式,利用文艺活动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