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接到举报,称某校采购使用的辅导用书为盗版图书。经调查,为张某使用微信从外市采购该批次图书直接发货到学校,上述出版物经认定为侵权出版物。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出版物、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案件查办
接到涉案举报后,市扫黄办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公安、文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举报线索进行研判、会商,制定检查计划。市公安局、市文旅执法人员对涉嫌采购侵权出版物的学校依法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对举报线索中涉及的涉嫌侵权出版物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随后将涉案图书送交出版社进行鉴别,比对,认定结果为侵权出版物。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机关还对涉案学校其他教辅教材进行抽样,送交相关出版社进行鉴定。对当时人张某调查询问,查清其有无在其他学校销售涉线索图书或其他出版物。追查其进货源头企业,将案件线索向属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移交。
二、案件启示
(一)发动群众参与版权保护工作。随着版权保护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出版物市场管理的热情越来越高,通过举报侵权盗版的电话也越来越多,为办理版权案件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也为基层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缓解了“大市场、小队伍”的执法压力。本案的查办提示我们在市场的监管中要充分发动群众,高度重视消费者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对接消费者,开展调查核实。
(二)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在该案办理中,执法单位开展了广泛的执法普法工作,对采购单位、用书群体均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开展以“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为宗旨的说理式办案,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向当事人阐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危害,对案件办理中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解释。在整个案件的办理中,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
(三)开展执法协作,提高工作成效。本案的查办中,市“扫黄办”对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了统筹调度,成立了工作组,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在取证过程中,公安、文旅、教体等部门通力协作,很好的管控现场,多方面提取证据。案件调查环环相扣,调查取证迅速铺开,行政处罚和宣传普法同步推进,查办结果当事人信服、群众满意。
三、实践效果
近年来,非法复制发行、网络传播侵权盗版少儿图书、名家名作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破坏出版物市场版权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权利人和家长对此广泛关注。该案涉案侵权图书为在教学过程中选择的辅导用书,涉案金额不高,但执法部门快查快办,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制度优势,对打击教学辅导图书侵权盗版、维护出版物市场版权秩序具有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