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1 |
2024年度全市娱乐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全市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2 |
2024年度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3 |
2024年度全市艺术品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艺术品经营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4 |
2024年度全市互联网文化单位联合抽查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互联网文化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5 |
2024年度全省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省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全省约2200家,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4月-11月 |
6 |
2024年度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全省约3500家,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4月-11月 |
7 |
2024年度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全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按不少于20个机构的数量随机抽取。 |
4月-11月 |
8 |
2024年度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情况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物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全市文物保护单位 |
按照不少于10家从文物保护单位分类目录中随机抽取 |
4月-11月 |
9 |
2024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10 |
2024年度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联合抽查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11 |
2024年度全市印刷企业(含复制单位)联合抽查 |
印刷企业(含复制单位)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部门 |
全市印刷企业(含复制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
12 |
2024年度全市出版物经营单位(含出版物进出口单位)联合抽查 |
发行、进口的出版物内容、规范、版权符合规定情况检查;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情况的检查;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检查;出版物经营活动符合规定情况的检查。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 |
市、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出版物经营单位(含出版物进出口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4月-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