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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拟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8 16:22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我局秉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经各县市区文旅局推荐,依照推荐条件我局研究决定,拟推荐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泾县文化馆馆长唐飞同志申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非遗科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563-2619312;0563-2619309;0563-2619313

电子邮箱:2925235069@qq.com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

 

附件:1.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唐飞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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