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市文旅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1)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1 17:29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市文旅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1)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 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修改)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
2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申请使用的广播电视频率涉及修改和调整广播电视覆盖网规划的,提供技术评估报告和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文件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 相关部门提供协调文件,申请人自编
3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六条。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第七条。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 申请人
4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核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
5 导游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遗失声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 相关报社
6 导游证核发 劳动合同或注册确认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 相关旅行社或旅游协会提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